娱乐法实习plog第二弹,之后除了工作和业余接触到的娱乐法/泛娱乐法业务,打算总结一下实习通用的技能经验,更新一些娱乐法最新动态,也当记录给自己看 - 这两周继续做之前的数字广告(信息流广告)合规研究。刷xhs或dy的时候在首页看到带广告标识的帖子,这种通过算法推荐定向投放的就是信息流广告,风险主要涉及虚假广告、审核义务、个人信息安全、出海合规等等;还接触到一个游戏平台的合规咨询。 - 最近在更仔细地思考想在广深地区做娱乐法律师要怎么布局,之前提到带教说广东演艺业务较少,于是也了解了一下ip地其他涉娱乐法团队的业务,又咨询了其他业内前辈,得到的答案也都差不多,要有“万精油+泛娱乐业务(游戏、体育、广告、新型网络侵权等等)+新兴领域(数据合规、AIGC、AI情感陪伴等产品合规、出海业务)”的准备。 - 因此对娱乐法感兴趣的在校法学生除了夯实基础通过法考之外,可以多了解娱乐法涉及的部门法(xhs上有其他人总结过了,过段时间再归纳一下我接触到的),考研留学可以选择相关专业或者课程(我在墨大的时候虽然没有娱乐法分支,但专门选了电影电视法、AI法和隐私法课程),有条件的可以异地实习(去北上,但难度也会上升);团队选择上可能传统知产、网络法或数据合规团队都有机会接触到相关业务;最重要的是保持学习,紧跟实事(比如最近的华晨宇&黄霄云音乐版权争议),挖掘法律相关点,研究并转化为专业输出。带教和其他前辈对于实习生/实习律师的建议其实都很相似——没有独立接案能力的阶段就是专业知识储备阶段,遇到问题的时候有谈资,才能更好地把握住机会。 - ps 作为一个因为对吃喝玩乐更感兴趣而想在娱乐法领域发展的法学生,想降低工作枯燥感并提高意义感,是不是可以发掘其他吃喝玩乐相关业务比如餐饮业、旅游业(目前此想法没有任何支撑且初期大概率没有太多选择权)。anyway目前最根本的还是要精进专业水平,空想和好高骛远都适可而止(说我自己)! #实习日记 #我的实习生活 #我的实习plog #实习生日常 #法学生 #律所实习 #娱乐法 #法学实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