🚨AI真的要进法院了,但不是你想的那样。 2026年4月,广东省人工智能应用对接大会上,深圳中院副院长开口第一句话就震住全场:“当大家还在讨论人工智能能不能用于司法审判的时候,我们已经给出了实践的答案。” 这套系统被最高法院纳入全国统一办案平台,在23家法院试运行后,即将全国推广。 ⚖️ 这个系统到底能干什么? 2024年6月,深圳中院建成全国首个司法审判垂直领域大模型,启用智辅审判系统。现在已全面覆盖民事、行政、刑事诉讼,覆盖立案、阅卷、庭审、文书制作等四大环节、85项流程。 划重点:每一个环节、每一个节点,都设置了审核、确认、决定的选项和提示,必须由法官一一勾选确认,最终案件结论完全由法官决定。 不是为了“机器判案”,是为了让法官效率更高、类案更同判。 效果呢?2025年,深圳法院法官人均结案744件,同比增加249件,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61件,居全省第一。最高法院院长张军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专门点了赞。 📜 官方发布“使用说明书”和“负面清单” 2026年4月21日,深圳中院、深圳市大数据研究院、清华大学互联网司法研究院联合发布了《司法领域“智能体技术”应用指南》。 这份指南设立了四个基本原则: 锚定辅助工具定位—— 人工智能不得替代法官行使审判职能。 深度融入审判环节—— 技术与审判流程深度融合,提升效率和质量。 同步落实司法责任—— 权责清晰,出了错,责任在人不在机器。 全程确保数据安全—— 司法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。 最值得关注的是,指南还发布了四个“负面清单”: 禁止转授决策性职权——裁判权、审批权等核心司法决策职能,不得交给智能体行使。 禁止注入未治理数据——未经清洗、脱敏、合规审查的数据,不能训练或驱动智能体。 禁止应用未认证技能——未经安全评估和合规审核的能力组件,不能调用。 禁止逾越安全性护栏——不能绕过或破坏系统内置的权限控制、审计跟踪、风险阻断机制。 说白了:技术再先进,法官的决定权、司法责任、数据安全,三条红线碰不得。 🛡️ 最后说两句 很多人对AI进法院有天然的紧张感。但这套系统的逻辑是:人负责判案,技术负责提效。 法官依然要对每份判决负责。AI只是帮忙看卷宗、找类案、排期提醒——这些苦活累活交给机器,让法官把时间花在最需要智慧的地方。 司法可以有“黑科技”,但不能有“黑盒子”。每一项技术的运用,都必须晾晒在权责清晰的阳光下。